2009年,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,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,首钢被列为国家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。为首钢加大力度,加快速度,进一步改进、创新、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,实现首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。劳动工资部紧密围绕首钢搬迁调整发展战略,紧密结合首钢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,积极探索,不断创新,努力构建高技能人才评价新模式,拓展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一、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,保证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顺利开展
首钢被列为国家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后,立即得到了集团的高度重视。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朱继民同志要求,“要认真组织,抓出成效。”
按照总公司要求,专业部门深入学习国家、北京市开展企业高级技能人才评价试点方案,确立了“四个坚持”的指导思想,并在调研、分析的基础上,选择迁钢公司率先进行试点,试点工种范围为炼钢工、轧钢工、炉前工等9个工种;试点人员范围包括从事上述岗位工作的操作人员、一线专业技术人员、作业长;评定等级包括技师、高级技师。
结合首钢实际情况,成立首钢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,下设考评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。建立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评价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,形成作业区(车间)、厂矿、总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“三位一体”的多元评价体系。为组织开展好这一工作提供了保证。
二、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,使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有章可循
为了规范首钢高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,制定下发了《首钢高能人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》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评价组织体系、评价范围、申报条件、评价内容、评价程序与方法、实施步骤、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八个方面的工作。
配套下发了《职业道德与工作业绩评价方法》、《职业道德与工作业绩评价标准》、《技术总结的撰写方法及要求》、《技术操作总结评分标准》、《技术操作总结答辩评分标准》、《实操试卷编制评分标准》等一系列办法,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流程。使试点评价操作规范化、标准化,评价过程严谨、有序,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、科学、公平、公正提供了基础保证。
三、广泛动员,充分发动,使广大职工踊跃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